﹝靈修﹞
簡單來講就是:
一.修自『身心靈性』之提昇。且能好好活在當下。
二.『修一切善法。利益一切眾生』。並常發慈悲願心。又修學《自性靈》。也就是自身之肉體。須以自身肉體為主導。若是其他【本靈】及﹝外靈﹞和他人。只是建議而已。最後決定權是在自己。
1.【本靈】是從出身即因緣和合而入肉體。2.或是由【後天】之修為而滋長。成為《本靈》。兩者。一.為《先天》即隨嬰兒入胎。一.則由當下肉體。經修持後﹝靈力﹞增強而生成。此二者皆能稱之為【本靈】。但在此肉身死亡後。若修持境界高者。有可能再生出另一個獨立之靈出來。即會由一次之因緣。產生〈一個〉至〈二個〉〈三個〉甚至於〈四個》。我的無形靈元出來。全憑行修者之修為及因緣。即由此推論之。一個肉體。於命終當下。亦有可能會只會剩一位靈元而已。
﹝因此肉體已於靈元完全合併成一位主體之靈元﹞
又亦可能肉體透過修持後。﹝靈力﹞增強後。再變化衍生出各別之靈元來。就是兩個我。一個是肉體之我。死後亦屬個別的自我。
另一個則是現今修學。所產生另一個自我的無形靈元。
另一種現象。則是自身前世所因緣之故。今因緣聚會之下而降生的靈元。此靈元即是本身於肉體生成時。出生於當下之靈元。亦稱【原初之本靈】。又稱之為【累劫轉生之靈元】。未修成道時期會不斷的轉生。直至修成。§。正果。§。後。即會停止一切轉生之因緣。
另外修學至深至妙者。能衍生出新的靈元。所以才會有一炁能化。§。三清。§。就是在很特殊之靈炁及因緣下。當事者。透過修持而達到此殊勝之境界。也就是除了現今肉體之本身外。還出現有其他《三位》之無形靈元產生。此是透過修持而得到此之境界。實難已也............此亦包含無形區域。
除此之外。即肉身一個人。來投胎之﹝原靈﹞是一個。或再由肉體生出第二個﹝本靈﹞。當肉體滅掉。是有無肉體所衍生下來之《自性靈元》。就看因緣及個人修為了。
還有『外靈』依附其肉身。經時間久遠。而產生相似肉體之形容的靈元。是可分出很多的靈的。但皆只是外表聲音一樣或相似。但個性及業力皆是自作自受的。完全與肉體不相關。因是屬附著在自身肉體之一般靈元而已。亦稱此為﹝外靈﹞或﹝依附靈﹞。
一.修自『身心靈性』之提昇。且能好好活在當下。
二.『修一切善法。利益一切眾生』。並常發慈悲願心。又修學《自性靈》。也就是自身之肉體。須以自身肉體為主導。若是其他【本靈】及﹝外靈﹞和他人。只是建議而已。最後決定權是在自己。
1.【本靈】是從出身即因緣和合而入肉體。2.或是由【後天】之修為而滋長。成為《本靈》。兩者。一.為《先天》即隨嬰兒入胎。一.則由當下肉體。經修持後﹝靈力﹞增強而生成。此二者皆能稱之為【本靈】。但在此肉身死亡後。若修持境界高者。有可能再生出另一個獨立之靈出來。即會由一次之因緣。產生〈一個〉至〈二個〉〈三個〉甚至於〈四個》。我的無形靈元出來。全憑行修者之修為及因緣。即由此推論之。一個肉體。於命終當下。亦有可能會只會剩一位靈元而已。
﹝因此肉體已於靈元完全合併成一位主體之靈元﹞
又亦可能肉體透過修持後。﹝靈力﹞增強後。再變化衍生出各別之靈元來。就是兩個我。一個是肉體之我。死後亦屬個別的自我。
另一個則是現今修學。所產生另一個自我的無形靈元。
另一種現象。則是自身前世所因緣之故。今因緣聚會之下而降生的靈元。此靈元即是本身於肉體生成時。出生於當下之靈元。亦稱【原初之本靈】。又稱之為【累劫轉生之靈元】。未修成道時期會不斷的轉生。直至修成。§。正果。§。後。即會停止一切轉生之因緣。
另外修學至深至妙者。能衍生出新的靈元。所以才會有一炁能化。§。三清。§。就是在很特殊之靈炁及因緣下。當事者。透過修持而達到此殊勝之境界。也就是除了現今肉體之本身外。還出現有其他《三位》之無形靈元產生。此是透過修持而得到此之境界。實難已也............此亦包含無形區域。
除此之外。即肉身一個人。來投胎之﹝原靈﹞是一個。或再由肉體生出第二個﹝本靈﹞。當肉體滅掉。是有無肉體所衍生下來之《自性靈元》。就看因緣及個人修為了。
還有『外靈』依附其肉身。經時間久遠。而產生相似肉體之形容的靈元。是可分出很多的靈的。但皆只是外表聲音一樣或相似。但個性及業力皆是自作自受的。完全與肉體不相關。因是屬附著在自身肉體之一般靈元而已。亦稱此為﹝外靈﹞或﹝依附靈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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