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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德由心並力行。登天入地享樂俸。年限不拘由自取。跳脫三界須修持。
安住不動損既補。若能平衡免下生。不退究竟真解脫。心願德慧須圓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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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德由心並力行。登天入地享樂俸。年限不拘由自取。跳脫三界須修持。
安住不動損既補。若能平衡免下生。不退究竟真解脫。心願德慧須圓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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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行之人。由自心修持。及行功立德。經年累月後。消冤債並能不再造惡業之因。如此趨向於業消德圓之際。能增福慧與壽命。並使家庭圓滿安康。享人倫之樂。又因此福德和能量等。能於未來之日。在『天界』及『樂土』享福。等福報用盡之時。就須在《三界》【六道】中繼續輪迴轉生。展開另一個生活。如修至『土地公』之職。又因本身有能力及意願。可於《地界》中任職。時約三百年上下。但若能續修行累德。則可續延或上昇其他﹝界天﹞安住。...
相反則福盡下生他處。緣牽業引自轉其生。另一種則為受﹝天地劫﹞之難。則另當別論。此之現象。如人在世間「枉死」一般。則於﹝留善所﹞暫時安頓。等後有機緣再轉生他處。而人在世間「枉死」。則入《地界冥府》『拘留處』安置。等後移生他處。
另若修持甚高之行者。則可昇華進入《三界》外之界天。此是跳脫三界之拘限。可暫緩﹝六道之輪轉﹞。借由自修之力。出離【氣數】之牽引。能較自在無慮之修持。且可比較能洞悉事實真相。更因為所有之因緣相助之下。自發心修持行功立德。不再造諸惡因。隨緣度化。遊行﹝天界﹞樂逍遙。但雖可如此。卻也還未到。§。真正不退轉之境界。§。何以故?全因尚有﹝天地劫﹞。及《前自發願》之故。依其『因緣』於﹝天界﹞或【人間】中渡化群生。了其願心。
再則修持者。於﹝心。願。德。慧。戒﹞之修為與機緣中。達於。§。至善圓滿。§。之境界時。既可因此之功德及累積種種的能量。形成。§。能量光體。§。會自發其能。不再須要外界之能量供給。所以就不再被《磁場》【氣數】所拘束了。且不論是﹝虛空。宇宙。大自然。天地﹞之劫數亦拘受不住。由至此等之境界。方能達到。§。真正不退轉之境。§。
相反則福盡下生他處。緣牽業引自轉其生。另一種則為受﹝天地劫﹞之難。則另當別論。此之現象。如人在世間「枉死」一般。則於﹝留善所﹞暫時安頓。等後有機緣再轉生他處。而人在世間「枉死」。則入《地界冥府》『拘留處』安置。等後移生他處。
另若修持甚高之行者。則可昇華進入《三界》外之界天。此是跳脫三界之拘限。可暫緩﹝六道之輪轉﹞。借由自修之力。出離【氣數】之牽引。能較自在無慮之修持。且可比較能洞悉事實真相。更因為所有之因緣相助之下。自發心修持行功立德。不再造諸惡因。隨緣度化。遊行﹝天界﹞樂逍遙。但雖可如此。卻也還未到。§。真正不退轉之境界。§。何以故?全因尚有﹝天地劫﹞。及《前自發願》之故。依其『因緣』於﹝天界﹞或【人間】中渡化群生。了其願心。
再則修持者。於﹝心。願。德。慧。戒﹞之修為與機緣中。達於。§。至善圓滿。§。之境界時。既可因此之功德及累積種種的能量。形成。§。能量光體。§。會自發其能。不再須要外界之能量供給。所以就不再被《磁場》【氣數】所拘束了。且不論是﹝虛空。宇宙。大自然。天地﹞之劫數亦拘受不住。由至此等之境界。方能達到。§。真正不退轉之境。§。
總之:略分為一.停於自感招之居處。二.跳出三界拘束暫緩輪迴。三.修至出離三界免六道輪迴不退轉之境。也在此提示。非出三界後既是免去﹝生死輪迴﹞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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